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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60个城市2025年率先建成相对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8月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到2025年,全国60个城市率先建成相对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开展60个大中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是“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一部分。今年以来,《关于加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先后印发,旨在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表示,重点城市的选择,既综合考虑各地区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废旧物资产生量等基本情况,也考察相关城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等方面工作基础,同时兼顾区域平衡,在充分尊重地方积极性的基础上加强中央统筹,最终确定北京等60个城市作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金贤东进一步介绍,根据《指导意见》和《通知》有关要求,重点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这是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基础和关键。要重点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绿色分拣中心、绿色交易中心,将塑料废弃物和废旧纺织品等规范收集设施,作为回收网络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建设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的投放和回收基础设施。
 
  二是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指导重点城市因地制宜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改善“散乱污”状况。
 
  三是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发展。指导重点城市积极建设多种形式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推动线上线下二手交易发展。鼓励重点城市建设高质量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项目,探索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再制造项目。
 
  此外,推动重点城市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保障体系,加强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大投资金融政策支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确保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要求的重点项目予以大力支持,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交流典型经验做法,促进互学互鉴,确保到2025年,60个城市率先建成相对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对全国其他城市形成带动引领效应,全面提升我国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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