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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经济学院副教授张书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按下“快进键”
   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猛,产销量和保有量位居世界前列,正提质加速,引领汽车产业驶入发展“快车道”。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退役”问题也正式提上议程。
 
  近期,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这一举措,无疑为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按下“快进键”。
 
  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1001万辆。目前,新能源汽车电池绝大部分为锂电池,使用寿命大约是5年至8年。因此,早期新能源车的电池大部分已到了“退役”阶段,废旧动力电池规模量从2021年开始急剧增加,预计到2026年累计“退役”量将超过92.6万吨。这一数据提醒我们,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体系已刻不容缓。
 
  废旧动力电池中含有钴、铅、锂、镍等大量重金属元素及高毒性物质、挥发物,需要妥善回收利用,才能避免环境遭受污染。动力电池里的绝大部分材料都可循环利用,且钴、镍、锂等原材料的资源存量紧张,市场供应短缺,因此,通过回收利用,也可以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量,降低电池生产的碳排放量。此外,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规则,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中的钴、铅、锂、镍设置了生产标准,要求这些原材料必须有一部分来源于回收再生渠道——这也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厂商产品“出海”提出了新要求。
 
  笔者认为,当下,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势在必行,宜从以下多方面发力:
 
  首先,应加快立法步伐,完善法规政策。目前我国涉及动力电池回收的相关法律仍较为笼统,未对废旧动力电池的回收作出明确规定,缺乏执行细则。在立法中,要明确新能源汽车的电池在生产、销售、回收、再利用及报废等每个环节中所涉及的各方责任,确保动力电池回收行业有法可依。在出台政策方面,还要加快制定行业管理办法和回收标准体系,对车企、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等进行规范管理,促进废旧动力电池在更大范围内回收再利用。
 
  其次,应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部门可在税收、财政、融资、土地、社保等方面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予以引导支持。例如,对正规电池回收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和税收减免等优惠,降低回收利用成本,有效遏制“小作坊”无序扩张,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再如,成立动力电池回收技术创新基金,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投入研发,对创新性的突破技术给予高额奖励,对科技初创企业入股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