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热心市民反映,一些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回收活动,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的规定,损害了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慈善事业的形象。现作出如下声明:
一、为慈善目的,在公共场所设置废旧衣物募捐箱,属于公开募捐活动。根据慈善法的规定,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二、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应当严格按照慈善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要求制定募捐方案,在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本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并主动公布公开募捐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冒用本组织名义的,要及时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目前,阜阳市民政局没有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废旧衣物回收募捐活动。任何组织、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回收载体上印制“阜阳市民政局”字样落款或标注。凡有此类行为,须立即整改纠正,否则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社会公众参加废旧衣物捐赠活动之前,请先核实活动举办方的合法身份和是否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可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cszg.mca.gov.cn)查询相关单位是否为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发现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却开展废旧衣物公开募捐活动的,可以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发现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集废旧衣物活动,骗取财产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