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地自愿申报、省级部门推荐、省政府审核、国家复核,60个城市被确定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
通知要求,各城市要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因地制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重点建设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规范回收站点和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要求的绿色分拣中心、交易中心,并将塑料废弃物、废旧纺织品规范收集设施作为回收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有条件的城市还应建设一批可循环快递包装投放和回收设施。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行业的提质改造和环境监管,推动行业集聚化发展,做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拆解产物流向监管,改善行业“散乱污”状况。要建设多种形式的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建设高质量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项目,探索航空器、航空发动机、工业机器人等新领域再制造项目。
通知强调,各城市要按照《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要点》,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各城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要求每季度更新项目进展。
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资源可循环利用,促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推进废纸、钢、有色金属、报废汽车、玻璃等城市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其中,工信部门每年利用固体废弃物2132.18万吨,有力推动了绿色制造体系建设。